新華報導\1987創刊
台中市議會今(28)日進行交通地政業務質詢,市議員陳政顯關心民營停車場費率,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:
交通局說明,依停車場法規定,民營停車場業者須提報停車費率至主管機關「備查」,主管機關監督該停車場不得超過核定費率上限收費。交通局尊重市場機制,也考量民眾停車需求並加強審核把關,因此規範民營停車場備查費率上限調整為100元/每小時,若業者未依核備停車費率收費,將依停車場法裁罰業者新台幣三千至一萬五千元罰鍰,並限期請業者改善,以維護停車民眾權益。
停管處表示,一中商圈辰淵雙十停車場假日60元/半小時部份,為早期核發停車場登記證的場次,該場租用台鐵土地闢建停車空間,租賃契約預計115年3月屆期,停管處已請台鐵後續發包時,配合市府政策調降相關費用,後續業者申請停車場登記證時,停車費率不會核備超過100元/小時。